岳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操作實施細則
(2022年6月修訂)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50號)、《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標準》(GB/T51353-2019)、《岳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岳政辦發〔2017〕24號)等相關法規、文件和岳陽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本細則涉及以下十四類提取情形:
一、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新建商品房)
二、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二手房)
三、購買拆遷安置房提取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五、正常退休提取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七、出境定居提取
八、償還本中心貸款本息提取
九、償還非本中心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
十、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本息提取
十一、租房提取
十二、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十三、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提取
十四、睡眠賬戶提取
一、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新建商品房)
(一)必備資料
1、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家庭關系證明原件(婚姻狀況證明原件、戶籍證明原件);
4、登記日期為近24個月內的房屋《不動產登記證明》或《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合同(協議)、已付購房款發票(收據);
5、提取人及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購房地和戶籍所在地屬岳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由提取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其岳陽市行政區域內的不動產信息,屬岳陽市行政區域范圍外的簽署不動產套數聲明;
6、提取申請人個人的一類銀行卡。
(二)提取額度
1、只辦理提取業務的,提取額度為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但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款且提取后住房公積金賬戶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額;
2、辦理可提可貸業務的,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款且提取后賬戶須至少留存一萬元。
(三)辦理時限
1、在岳陽市范圍內購房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2、在岳陽市以外湖南省內其它城市購房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
(四)相關事項
1、辦理購房提取對象的規定:
職工家庭成員:夫妻、未成年子女(18周歲以下);
2、共有產權提取的規定:
①僅限于職工家庭成員或與其他直系血親(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購買自住住房。
②結婚登記日期早于所購住房產權登記日期90日以上的,且所購住房為共同所有的,夫妻雙方均可提取,無產權份額限制;
③所購住房產權登記日期距結婚登記日期90日以內(含90日)的,按各自所占的產權份額提取,若未寫明各自產權份額,則默認各占50%;
④職工與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購買自住住房的,按各自所占的產權份額提取,若未寫明各自產權份額,則默認份額均分。
3、辦理購房提取范圍的規定:在湖南省內的合法購房;
4、購房提取時效的規定:職工及其配偶可以在購買住房的24個月以內(以《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日期或網簽備案日期為準)辦理購房提取。
5、辦理提取次數的規定:職工家庭因合法購買自住住房且未以本次所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可在購買住房的24個月以內(以《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日期或網簽備案日期為準)分兩次或一次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累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第二次提取以首次提取認定的購房日期為準;辦理可提可貸業務的,只能在購買住房的24個月以內(以《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日期或網簽備案日期為準)辦理一次購房提取。
6、可提可貸業務僅限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繳存職工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價款,不足部分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貸款,但提取與貸款總金額不得超過購房價款。
7、購房總價款的認定:現房以不動產增值稅發票上載明的價款為準;期房以網簽合同價款為準,車庫(位)、裝飾裝修等費用除外。
8、為子女購房的規定:為未成年子女合法購房的須提供相互關系的證明(戶口本、獨生子女證明、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出具的關系證明)。
9、提取資金的轉入:轉入至提取申請人銀行卡。
10、提取申請人須本人到場留存影像資料,提取資料都必須掃描。
11、限制提取的情形:職工夫妻在岳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為他人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以及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提;贈與與繼承不屬于正常購房行為,不能辦理此項提;家庭成員名下房屋套數超過兩套(不含兩套)的不能辦理此項提;所購住房房屋產權明確為單獨所有的,僅限產權所有人辦理提取。
二、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二手房)
(一)必備資料
1、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家庭關系證明原件(婚姻狀況證明原件、戶籍證明原件);
4、過戶后近24個月內的房屋《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交易發票、繳納過戶稅費的發票、購房合同(協議);
5、提取人及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購房地和戶籍所在地屬岳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由提取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其岳陽市行政區域內的不動產信息,屬岳陽市行政區域范圍外的簽署不動產套數聲明;
6、提取申請人個人的一類銀行卡。
(二)提取額度
1、只辦理提取業務的,提取額度為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但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款且提取后住房公積金賬戶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額;
2、辦理可提可貸業務的,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款且提取后賬戶須至少留存一萬元。
(三)辦理時限
1、在岳陽市范圍內購房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2、在岳陽市以外湖南省內其它城市購房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
(四)相關事項
1、辦理購房提取對象的規定:職工家庭成員:夫妻、未成年子女(18周歲以下);
2、共有產權提取的規定:
①僅限于職工家庭成員或與其他直系血親(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購買自住住房。
②結婚登記日期早于所購住房產權登記日期90日以上的,且所購住房為共同所有的,夫妻雙方均可提取,無產權份額限制;
③所購住房產權登記日期距結婚登記日期90日以內(含90日)的,按各自所占的產權份額提取,若未寫明各自產權份額,則默認各占50%;
④職工與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購買自住住房的,按各自所占的產權份額提取,若未寫明各自產權份額,則默認份額均分。
3、辦理購房提取范圍的規定:在湖南省內的合法購房;
4、購房提取時效的規定:職工家庭因合法購買自住住房且未以本次所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可以在購買住房的24個月以內(以《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日期或網簽備案日期為準)辦理購房提;
5、辦理提取次數的規定:職工家庭因合法購買自住住房且未以本次所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可在購買住房的24個月以內(以《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日期或網簽備案日期為準)分兩次或一次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累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第二次提取以首次提取認定的購房日期為準;辦理可提可貸業務的,只能在購買住房的24個月以內(以《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日期或網簽備案日期為準)辦理一次購房提;
6、可提可貸業務僅限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繳存職工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價款,不足部分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貸款,但提取與貸款總金額不得超過購房價款;
7、購房總價款的認定:現房以不動產增值稅發票上載明的價款為準,車庫(位)、裝飾裝修等費用除外;
8、為子女購房的規定:為未成年子女合法購房的須提供相互關系的證明(戶口本、獨生子女證明、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出具的關系證明);
9、提取資金的轉入:轉入至提取申請人銀行卡;
10、提取申請人須本人到場留存影像資料,提取資料都必須掃描;
11、限制提取的情形:職工夫妻在岳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為他人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以及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提;贈與與繼承不屬于正常購房行為,不能辦理此項提;家庭成員名下房屋套數超過兩套(不含兩套)的不能辦理此項提;所購住房房屋產權明確為單獨所有的,僅限產權所有人辦理提取。
三、購買拆遷安置房提取
(一)必備資料
1、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家庭關系證明原件(婚姻狀況證明原件、戶籍證明原件);
4、房屋《不動產登記證明》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原件,實物補償安置的提供購買安置房合同原件和實際支付購房款的支付憑證,貨幣補償安置的提供商品房購買合同原件和實際支付購房款的支付憑證、免稅憑證,已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書》的須提供不動產交易發票、繳納過戶稅費的發票;
5、提取人及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購房地和戶籍所在地屬岳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由提取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其岳陽市行政區域內的不動產信息,屬岳陽市行政區域范圍外的簽署不動產套數聲明;
6、提取申請人個人的一類銀行卡。
(二)提取額度
1、只辦理提取業務的:實物補償安置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面積、樓層補差款項且提取后公積金賬戶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額;貨幣補償安置的提取總額不超過所購住房總額減去主體貨幣安置款后的實際支付款項且提取后住房公積金賬戶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額;
2、辦理可提可貸業務的:按不同補償類型的規定提取后賬戶須至少留存一萬元。
(三)辦理時限
1、在岳陽市范圍內購房的,自調查核實完成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2、在岳陽市以外湖南省內其它城市購房的,自調查核實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
(四)相關事項
1、辦理購房提取對象的規定:職工家庭成員:夫妻、未成年子女(18周歲以下);
2、共有產權提取的規定:
①僅限于職工家庭成員或與其他直系血親(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購買自住住房。
②結婚登記日期早于所購住房產權登記日期90日以上的,且所購住房為共同所有的,夫妻雙方均可提取,無產權份額限制;
③所購住房產權登記日期距結婚登記日期90日以內(含90日)的,按各自所占的產權份額提取,若未寫明各自產權份額,則默認各占50%;
④職工與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購買自住住房的,按各自所占的產權份額提取,若未寫明各自產權份額,則默認份額均分。
3、辦理購房提取范圍的規定:在湖南省內的合法購房;
4、購房提取時效的規定:職工家庭因合法購買自住住房且未以本次所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可以在購買住房的24個月以內(以《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日期或網簽備案日期為準)辦理購房提;
5、辦理提取次數的規定:職工家庭因合法購買自住住房且未以本次所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可在購買住房的24個月以內(以《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日期或網簽備案日期為準)分兩次或一次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累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第二次提取以首次提取認定的購房日期為準;辦理可提可貸業務的,只能在購買住房的24個月以內(以《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日期或網簽備案日期為準)辦理一次購房提取。
6、可提可貸業務僅限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繳存職工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價款,不足部分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貸款,但提取與貸款總金額不得超過購房價款;
7、購房總價款的認定:實物補償安置的不超過實際支付的面積、樓層補差款項且購買車庫(位)、裝飾裝修、拆遷獎勵等費用除外;貨幣補償安置的以不超過所購住房總額減去主體貨幣安置款后的實際支付款項且購買車庫(位)、裝飾裝修、拆遷獎勵等費用除外;
7、提取資金的轉入:轉入至提取申請人銀行卡;
8、為子女購房的規定:為未成年子女合法購房的須提供相互關系的證明(戶口本、獨生子女證明、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出具的關系證明);
9、提取申請人須本人到場留存影像資料,提取資料都必須掃描;
10、限制提取的情形:職工夫妻在岳陽市行政區域內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為他人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以及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不能辦理此項提;家庭成員名下房屋套數超過兩套(不含兩套)的不能辦理此項提;所購住房房屋產權明確為單獨所有的,僅限產權所有人辦理提取。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一)必備資料
1、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家庭關系證明原件(婚姻狀況證明原件、戶籍證明原件);
4、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不動產權證書》,或規劃、國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建房的行政審批資料、住房主體工程開始動工建設的資料,以及管理部出具的調查報告;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不動產權證書》;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登記日期10年以上《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原件(鑒定等級為C或D級),如鑒定報告由第三方具有房屋安全鑒定資質機構出具的,應提供該機構的相關資質證明;
5、施工合同和支付費用憑證原件;
6、提取申請人個人的一類銀行卡。
(二)提取額度
提取額度為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但提取總額不超過合法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建房總價款,且提取后住房公積金賬戶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額;
(三)辦理時限
自調查核實完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
(四)相關事項
1、辦理提取對象的規定:職工家庭成員是指夫妻、未成年子女(18周歲以下)。
2、共有產權提取的規定:
①僅限于職工家庭成員或與其他直系血親(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所有;
②該套住房共有人為家庭成員的,夫妻雙方均可辦理提取,且不受份額限制;
③該套住房共有人為其他直系血親(父母、已成年子女)的,按各自所占的產權份額提取,若未寫明各自產權份額,則默認份額均分。
3、辦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范圍的規定:限岳陽市內的合法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效的認定:職工家庭合法建造自住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可以在建造住房的24個月以內(以規劃、國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建房的行政審批資料最后批復日期為準)或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書》近24月內的辦理建房提;職工家庭翻建自住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可以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近24月內辦理提;職工家庭合法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可以在大修住房24個月內(以《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出具日期為準)辦理提取。
5、提取申請次數的規定:同一職工只能辦理一次。
6、總價款的認定: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投資總額,車庫(位)、裝飾裝修等費用除外。
7、提取資金的轉入:轉入至提取申請人銀行卡。
8、為未成年子女建房、翻建、大修的規定:為未成年子女合法建房的須提供相互關系的證明(戶口本、獨生子女證明、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出具的關系證明其中的一項)。
9、中心工作人員現場勘測、照相取證;提取申請人須本人到場留存影像資料,提取資料都必須掃描。
10、限制提取的情形:職工夫妻在岳陽市行政區域內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為他人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以及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不能辦理此項提;該套住房為單獨所有的,僅限產權所有人辦理提取。
五、正常退休提取
(一)必備資料
1、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退休證或人社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不提供);
3、提取申請人個人的一類銀行卡。
(二)提取額度
提取額度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提取完后注銷該職工賬戶。
(三)辦理時效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四)相關事項
1、辦理退休提取對象的規定:已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且已按相關規定停繳封存。
2、退休年齡的確定:參照勞動部門規定的離、退休年齡。
3、退休證明的提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提供身份證或退休證,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必須提供退休證或人社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4、提取資金的轉入:轉入至提取申請人銀行卡。
5、此項業務可使用手機微信公眾號(岳陽住房公積金)辦理。
6、線下辦理的須本人到場留存影像資料,提取資料都必須掃描。
7、限制提取的情形: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為他人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以及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一)必備資料
1、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原件;
3、提取申請人個人的一類銀行卡。
(二)提取額度
提取額度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提取完后注銷該職工賬戶。
(三)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四)相關事項
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包括買斷工齡、辭職、辭退、開除、刑事處分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包括《勞動合同解除審批表》、《國有企業職工分流安置表》、與單位簽訂的解除勞動關系的合同(協議)、單位強制解除勞動關系的行政處理決定書、法院判決書、法院裁定書等。
2、職工住房公積金停繳且賬戶封存180天以上。
3、提取資金的轉入:轉入至提取申請人銀行卡。
4、提取申請人須本人到場留存影像資料,提取資料都必須掃描。
5、限制提取的情形:在岳陽市行政區域內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為他人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以及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
七、出境定居提取
(一)必備資料
1、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出境定居鑒證或戶籍注銷證明原件;
3、提取申請人個人的一類銀行卡。
(二)提取額度
提取額度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提取完后注銷該職工賬戶。
(三)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四)相關事項
1、單位已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停繳封存手續。
2、提取資金的轉入:轉入至提取申請人銀行卡。
3、提取申請人須本人到場留存影像資料,提取資料都必須掃描。
4、限制提取的情形: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為他人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以及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
八、償還本中心貸款本息提取
(一)必備資料
1、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僅貸款申請人提取的不需提供;
3、家庭關系證明原件(婚姻狀況證明原件、戶籍證明原件),僅貸款申請人提取的不需提供;
4、提取申請人個人的一類銀行卡(貸款綁定的扣款銀行卡)。
(二)提取額度
提取額度不超過近6-12期的正常還款本息;提前或正常結清的,提取總額不超過應還貸款本息,且提取后住房公積金賬戶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額;辦理了可提可貸業務的,提取后住房公積金賬戶至少留存一萬元的余額。
(三)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四)相關事項
1、距放貸日或上一次還貸提取已滿180天且正常還貸6期;
2、在貸款申請人賬戶余額不足時,其配偶可申請辦理還貸提;
3、如提取申請人已自行提前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在結清90日內辦理提取,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末筆還款額;
4、以銀行卡按月代扣結清了貸款的職工,可在結清貸款的12個月內辦理最后一次補提,提取額度不能超過還款期間未辦理提取的還貸部分;
5、提取資金的轉入:主貸人提取轉入貸款綁定的扣款銀行卡,非主貸人提取的轉入提取申請人銀行卡;
6、岳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貸款戶可使用手機微信公眾號(岳陽住房公積金)辦理此項業務;
7、線下辦理的須本人到場留存影像資料,提取資料都必須掃描。
8、限制提取的情形:為他人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賬戶處于凍結(因異地貸款凍結的除外)狀態的不能辦理此項提;另在近12個月內有兩次以上(含兩次)逾期的只能辦理末筆還貸提取。
九、償還非本中心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
(一)必備資料
1、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僅貸款申請人賬戶還款對沖的不需提供;
3、家庭關系證明原件(婚姻狀況證明原件、戶籍證明原件),僅貸款申請人賬戶還款對沖的不需提供;
4、加蓋業務章的近12個月還款記錄(還款記錄不足12個月的以實際發生的期數為準)、貸款余額證明(還款流水中能體現的則無需提供),自行提前結清的還須提供90日以內的結清證明;
5、提取申請人的一類銀行卡。
(二)提取額度
可提取額度不超過近6-12期的正常還款本息;提前或正常結清的,提取總額不超過應還貸款本息余額,且提取后住房公積金賬戶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額。
(三)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四)相關事項
1、距放貸日或上一次還貸提取已滿180天且正常還貸6期;
2、在貸款申請人賬戶余額不足時,其配偶可申請辦理還貸提;
3、如提取申請人已自行提前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在結清90日內辦理提取,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末筆還款額;
4、以銀行卡按月代扣結清了貸款的職工,可在結清貸款的12個月內辦理最后一次補提,提取額度不能超過還款期間未辦理提取的還貸部分;
5、只限于本省范圍內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6、提取資金的轉入:主提取申請人的一類銀行卡;
7、提取申請人須本人到場留存影像資料,提取資料都必須掃描;
8、限制提取的情形:為他人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賬戶處于凍結(因異地貸款凍結的除外)狀態的不能辦理此項提;另在近12個月內有兩次以上(含兩次)逾期的只能辦理末筆還貸提取。
十、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本息提取
(一)必備資料
1、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家庭關系證明原件(婚姻狀況證明原件、戶籍證明原件);
4、提取人及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購房地和戶籍所在地屬岳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由提取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其岳陽市行政區域內的不動產信息,屬岳陽市行政區域范圍外的簽署不動產套數聲明;
5、《借款合同》、貸款余額證明、個人信用報告原件,個人信用報告由申請人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獲得;自行提前結清的還須提供90日以內的結清證明;
6、提取申請人個人的一類銀行卡。
(二)提取額度
提取總額不超過應還貸款本息,且提取后住房公積金賬戶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額。若繳存職工以該套房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的,則兩次提取額度合計不能超過購房總價款。
(三)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四)相關事項
1、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只限于本省范圍內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住房抵押、住房裝修等其它貸款不予辦理;
2、共有產權提取的規定:
①僅限于職工家庭成員或與其他直系血親(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購買自住住房。
②結婚登記日期早于所購住房產權登記日期90日以上的,且所購住房為共同所有的,夫妻雙方均可提取,無產權份額限制;
③所購住房產權登記日期距結婚登記日期90日以內(含90日)的,按各自所占的產權份額提取,若未寫明各自產權份額,則默認各占50%;
④職工與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購買自住住房的,按各自所占的產權份額提取,若未寫明各自產權份額,則默認份額均分。
3、提取資金的轉入:轉入至提取申請人銀行卡;
4、提取申請次數的規定:同一筆購房貸款只能辦理一次;
5、提取申請人須本人到場留存影像資料,提取資料都必須掃描;
6、限制提取的情形: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為他人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以及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不能辦理此項提;家庭成員名下房屋套數超過兩套(不含兩套)的不能辦理此項提;貸款所購住房房屋產權明確為單獨所有的,僅限產權所有人辦理提取。
十一、租房提取
(一)必備資料
1、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家庭關系證明原件(婚姻狀況證明原件、戶籍證明原件);
4、由提取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岳陽市行政區域內的房源情況;
5、提取申請人個人的一類銀行卡。
(二)提取額度
提取額度不超過1500元/月。
(三)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四)相關事項
1、辦理租房提取對象的規定:提取申請人家庭成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住房,家庭成員是指夫妻、未成年子女(18周歲以下);
2、每次可提取6-12個月(自提取申請日往前推算)的租金;
3、提取資金的轉入:轉入至提取申請人銀行卡;
4、提取申請人須本人到場留存影像資料,提取資料都必須掃描。
5、限制提取的情形:有為他人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以及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不能辦理此項提取。
十二、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一)必備資料
1、職工的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原件;
2、提取申請人(合法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的合法證明文件(指經過公證的遺囑、法院判決書、法院裁定書、法院調解書等)原件,或有繼承權(指配偶、子女、父母)的申請人出具關系證明原件(指婚姻狀況證明原件、戶籍證明原件、出生醫學證明等)并簽署《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責任聲明》;
4、提取申請人(合法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個人的一類銀行卡。
(二)提取額度
可提取額度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提取完后注銷該職工賬戶。
(三)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四)相關事項
1、如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的合法證明文件(指經過公證的遺囑、法院判決書、法院裁定書、法院調解書等)內容包含多名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提取申請人須簽署《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責任聲明》,其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原件)須同時到場并在《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責任聲明》上簽署“無異議”的意見;
2、如無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的合法證明文件(指經過公證的遺囑、法院判決書、法院裁定書、法院調解書等),配偶方的提取申請優先辦理;
2、提取資金的轉入:轉入至提取申請人(合法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銀行卡;
3、提取申請人須本人到場留存影像資料,提取資料都必須掃描;
4、限制提取的情形: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為他人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以及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提取資金只能按貸款合同約定用于償還本筆貸款或所擔保的貸款。
十三、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提取
(一)必備資料
1、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家庭關系證明原件(婚姻狀況證明原件、戶籍證明原件);
4、《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質量安全監督注冊登記表》、《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聯合意見書》,或竣工驗收合格文件;
5、提取申請人此次加裝電梯的既有住宅的《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原件;
6、住戶已經簽字的費用分攤書面協議;
7、提取申請人個人的一類銀行卡。
(二)提取額度
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加裝電梯費用中實際分攤金額,且提取后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額,同一申請人限提取一次。
(三)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四)相關事項
1、申請加裝電梯提取對象的規定:房屋所有權人;
2、提取范圍的規定:在湖南省內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
3、共有產權提取的規定:
①加裝電梯的住房如屬于非夫妻關系的共有產權,按產權份額提;
②加裝電梯的住房如屬于夫妻雙方的共有產權,提取申請人配偶方有產權份額或未明確產權份額的,配偶方可以提取,且提取無份額限制。
4、提取資金的轉入:轉入至提取申請人銀行卡;
5、提取申請人須本人到場留存影像資料,提取資料都必須掃描;
6、限制提取的情況:加裝電梯的住房為單獨所有的,僅限產權所有人辦理提;賬戶處于凍結(因異地貸款凍結的除外)狀態的不能辦理此項提取。
十四、睡眠賬戶提取
(一)必備資料
1、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提取申請人個人的一類銀行卡。
(二)提取額度
提取額度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提取完后注銷該職工賬戶。
(三)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告知提取申請人;手續齊全的,即時辦理。
(四)相關事項
1、本項提取指存在于中心“睡眠賬戶集中管理戶”中的睡眠賬戶。
2、提取資金的轉入:轉入至提取申請人個人賬戶。
3、提取申請人須本人到場留存影像資料,提取資料都必須掃描。
4、限制提取的情形: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為他人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以及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不能辦理;職工賬戶身份信息有誤或不全的,由職工到所轄管理部補錄身份信息后方能辦理。
5、此項業務須使用手機微信公眾號(岳陽住房公積金)辦理。
附則和說明:
一、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相關文件規定,以下幾類情況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1、住房公積金賬戶被司法凍結的或納入管理中心騙提騙貸名單管理的;
2、已經在本管理中心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凍結,在貸款尚未還清前,不得申請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之外的其他提取,但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允許辦理可提可貸業務,提取后住房公積金賬戶須至少保留1萬元余額;
3、提取申請人家庭(夫妻、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兩套住房,又再次購房的;
4、在本省行政區域外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5、購房合同、《不動產權證書》未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登記的;
6、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含公寓)及償還上述住房貸款本息的;
7、購買別墅或購買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標準住宅及償還上述住房貸款本息的;
8、住房裝修(含室內裝飾)、維修(含小修、中修)的;償還住房裝修、現房抵押等消費類貸款的;
9、以贈與、繼承、分割、合并、交(置)換等非交易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權的;
10、工作調離本市的(按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流程辦理轉移);
11、房屋產權共有人除配偶、父母、子女直系親屬關系之外的。
二、所有購房類型提取,如購房合同和票據的價格不一致時,管理部應就此進行調查和核實,提取額度采取就低原則。
三、房屋翻建、大修提取由各管理部進行受理、現場調查取證,并出具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寫明房屋具體坐落位置、受損情況、調查時間、調查人,調查人需兩人以上并同時簽字)、房屋受損情況的照片(照片需體現房屋坐落位置、受損部位)。其中大修提取還須管理部簽署意見后經歸集提取部審核,并報中心分管領導審批。
四、建造住房提取的資料提交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調查取證工作,調查內容包括建房位置是否與審批位置一致、地面主體工程是否已經開始動工,調查須兩人以上并進行拍照取證。
五、委托代辦提取業務相關規定如下:
1、《授權委托書》經過公證的,不限定受托對象,不限制所委托辦理的提取業務類型;
2、《授權委托書》沒有經過公證的,受托對象只能是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血親,所委托辦理的提取業務類型僅限離退休提取、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再就業提取、出境定居提取。
3、委托代辦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只能轉賬至委托人本人的一類銀行卡。
六、各項資料、證明的出具部門:婚姻狀況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未婚或離異未再婚、喪偶未再婚的聲明由本人現場填寫管理中心統一格式的申明書;家庭關系證明由公安部門或計生部門出具;出生醫學證明由出生醫院出具;《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由不動產登記機構部門出具;已付購房款發票、繳納過戶稅費的發票由稅務部門出具;購新房首付款收據由所購住房的開發商提供;《房屋安全鑒定報告》由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或第三方具有房屋安全鑒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火化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死亡戶籍注銷證明或死亡通知書由公安部門出具;繼承人關系證明由公安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公證書》由公證部門出具。
七、職工有多個賬戶的,必須先辦理并戶手續后,再辦理提取業務。
八、提取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名下已有的唯一住房存在多個房號的且不是以該套住房提取的,該套住房按單套住房計算。
九、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在繳滿10年住房公積金后,除基本資料外,憑岳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的函辦理提取并銷戶,夫妻雙方在岳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為他人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以及賬戶處于凍結狀態的,不能辦理。在部隊辦理的商業銀行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與公積金貸款一致),繳存職工轉業到地方單位后,該筆貸款性質不變,仍然視同為住房公積金貸款。
十、償還組合貸款本息提取的按各自實施細則辦理,提前結清或償還末筆貸款提取時,應優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
十一、所購住房或增設電梯的既有多層住宅已辦理商業貸款的,則無須提供《不動產登記證明》或《不動產權證書》,除基本資料以外,須提供商業銀行的《借款合同》并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獲得個人信用報告。
十二、違反岳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以欺騙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責令限期退款,并暫停提取申請人三年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申請資格(凍結賬戶);違反岳陽市住房公積個人住房貸款規定,以欺騙手段騙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責令限期退款,并暫停提取申請人五年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申請資格(凍結賬戶)。存在以上失信行為的,管理中心將記載其失信記錄,失信記錄跟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遷出;同時依法依規向相關部門報送失信行為信息(納入征信體系),實施聯合懲戒。
本文件在有效期